关于调整大连商品交易所部分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2020-03-26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发〔2020〕127号》通知,自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分别调整为5%和13%。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