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 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3-26

尊敬的客户:
  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合约已由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
一、上市时间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自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夜盘交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PG2011、PG2012、PG2101、PG 2102、PG2103。  
四、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手续费
  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14%。如合约有成交,则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交易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17%(首个交易日为合约价值的28%);手续费按公司标准收取。
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
一、上市交易时间
  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自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正式挂牌交易后下一交易日上市,交易时间与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时间一致。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以PG2011、PG2012、PG2101、PG2102和PG2103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
三、交易指令
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上市初期仅提供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指令。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的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与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相同,即1,000手。
四、行权与履约
  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10,客户可以提交“行权”、“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和“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
  在到期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15,客户可以提交“取消期权自动行权申请”。
五、持仓限额管理
  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与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不合并限仓。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在上市初期分别不超过8,000手。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六、相关费用
  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交易手续费、行权(履约)手续费按公司标准收取。
七、合约询价
  在非主力合约系列的期权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非主力合约系列的期权合约是指除主力合约系列以外的所有期权合约,主力合约系列以交易所网站发布为准。询价请求应当指明期权合约代码,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同一交易编码在一个期权品种上每日询价次数不能超过500次。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