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大商所修订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2017-12-27
郑商所,大商所修订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信息来源:期货日报 发布人:孙春华
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便于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郑商所和大商所近日发布通知,对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条款上,修订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认定上证50ETF期权的真实交易经历,二是简化知识测试过程录像流程,三是修改了制度名称,进一步扩大适用的期权品种范围。
据了解,修订前,普通客户在期货公司开户进行期权交易需要经过可用资金、知识测试、仿真交易成交记录及行权记录、诚信状况等条件的评估。具有三年内境内交易所真实商品期权交易经历的客户则无需经过这些评估。修订后的《指引》规定,最近三年内境内交易所上证50ETF期权的真实交易成交经历被认可,无需重新进行适当性评估。
据介绍,客户在申请上证50ETF期权交易权限时,同样需满足相关适当性制度中对可用资金、知识测试、仿真交易经历等一系列要求。具备上证50ETF期权真实交易经历的客户经验相对丰富,对期权交易的风险、规则等更为了解,且股票期权与商品期权定价原理基本相同,因此无需对具有上证50ETF期权实盘交易经历的客户再次进行适当性基本条件的评估。认定上证50ETF期权真实交易经历,使该类客户参与商品期权交易更加便利,从而满足股票期权投资者参与商品期权交易的需求。不过,考虑到具备上证50ETF期权交易经历的客户数量较多,为使股票期权投资者有序参与商品期权市场,本次只认定具有上证50ETF期权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不包括备兑)投资者的真实交易经历。
在简化录像流程方面,修订前,相关制度要求对知识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时间长,较为繁琐。修订后,对知识测试过程取消全程录像要求,改为客户朗读或在测试成绩单上书写特定承诺内容,期货公司会员对此进行录像,证明知识测试由客户本人独立自主完成,考试结果真实有效,大大简化了流程,提高了办理效率。
业内人士表示,白糖期权、豆粕期权上市以来运行平稳,系统运行稳定,证明期权规则制度,包括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成功的,可以推广到其他商品期货品种。此次郑商所将《白糖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名称修改为《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意在扩大《指引》的适用范围,为后续其他期权品种的推出预留空间,较好适应市场需求,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