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商期货有限公司客户居间服务提示居间人服务确认书
2019-11-19
兹有 (身份证号码: )经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介绍在永商期货有限公司开立期货交易账号,委托永商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已知晓该居间人非贵公司员工。其居间活动仅限于客户介绍,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居间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1、接受客户的委托办理开户、下达交易指令、调拨资金等与交易有关的事务。
2、向客户作获利保证或风险共担的承诺;
3、利用居间活动从事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等违法违规活动;
4、利用客户资金、账户为本人或其他客户谋取利益。本人若发现居间人有上述行为的,有权利向公司(电话:0451-82695138)举报。
本人知晓,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贵公司支付给其相应的劳务报酬。本人与居间人之间的其他任何约定与贵公司无关,因此产生的结果由本人和居间人自行承担,贵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开户人(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