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镍期货部分合约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3-10
尊敬的客户:
一、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 “ 上期发〔2022〕74号”文件通知精神,自2022年3月11日(即3月10日晚夜盘)交易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继续交易。;
自2022年3月10日(周四)收盘结算时起,镍期货NI2204、NI2205、NI2206、NI2207、NI2209、NI2212、NI23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37%。
二、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 “ 上期发〔2022〕75号”文件通知精神,自2022年3月11日(周五)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镍期货NI2203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40%;镍期货NI2208、NI2210、NI2211、NI2302合约以及新上市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3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