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2021-12-06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期货交易所 “郑商函〔2021〕996号”文件通知精神,对部分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做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自2021年12月13日结算时起,棉花期货 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8%。
二、自2021年12月8日结算时起,红枣期货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8%。
三、自2021年12月6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纯碱期货2205合约的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跟随交易所做相应调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