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2021-10-27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期货交易所 “郑商函〔2021〕860号”文件通知精神,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做如下调整:
自2021年10月29日结算时起,短纤、菜油和菜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PTA期货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玻璃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其中玻璃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纯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其中纯碱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2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