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商期货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2021-07-26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州期货交易所 “郑商函〔2021〕338号”文件通知精神,对部分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一、自2021年7月28日结算时起,PTA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动力煤期货21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动力煤期货2110、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
二、自2021年7月27日起,红枣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红枣期货2109、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跟随交易所做相应调整。
三、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