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交易品种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2021-03-30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期发〔2021〕89号”文件通知精神,自2021年4月1日(星期一)起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我司部分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铝、锌、铅、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