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元旦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通知
2020-12-29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家交易所2021年元旦放假休市安排的通知精神,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日为节假日休市,2021年 1月4日起正常开市。
为防范长假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波动带来的国内期货市场风险,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于12月30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提高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具体收取标准如下:
大连交易所:铁矿石、焦煤、焦炭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3%;黄大豆1号、棕榈油、鸡蛋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0%;玉米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8%。其余品种不变。
上海交易所:螺纹钢、线材、热压卷板、不锈钢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7%。其余品种不变。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7%;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9%。其余品种不变。
注意事项: 连续交易时间安排:
12月30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1月4日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
1月4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自2021年1月4日结算起,如未出现单边市,上海交易所、郑州交易所、能源交易中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恢复至调整前标准。
大连商品交易所,自2021年1月4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铁矿石、焦炭、焦煤、黄大豆1号、棕榈油、玉米和鸡蛋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假期期间标准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假日前后各品种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特别是保证金及涨跌停板的变化(详见公司网站或各交易所网站),及时调整持仓结构,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规避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