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2020-12-11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0〕574号”、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0〕440号”通知,自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结算时起,铁矿石期货I2105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24%,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近期,全球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客户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