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棕榈油期货合约作为特定品种相关事项的通知

2020-11-25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日前,证监会确定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棕榈油期货为境内特定品种。大连商品交易所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境内棕榈油期货交易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
      我司将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办法》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业务指南》相关要求对投资者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权限进行管理。   具体内容如下:
      1、如果您于2020年11月20日(含)前已取得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编码,则默认具有棕榈油品种交易权限;
      2、如果您于2020年11月20日(不含)后取得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编码,您将暂不具有棕榈油品种交易权限。需您满足特定品种适当性要求后,申请开通其交易权限。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