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连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2020-10-28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0〕469号”文件通知精神,自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我司部分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大豆一号、大豆二号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