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十一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通知
2020-09-28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十一国庆节放假休市安排的通知精神,2020年10月1日至10月8日为节假日休市,10月9日起正常交易。
为防范长假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波动带来的国内期货市场风险,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于9月29日结算时起提高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具体收取标准如下:
郑州交易所: PTA、甲醇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白糖、棉花、菜粕、菜油、棉纱、苹果、玻璃、纯碱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普麦、强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红枣、动力煤、硅铁、锰硅和尿素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大连交易所:铁矿石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 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其余品种不变。
上海交易所:铜、铝、锌、铅、镍、锡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黄金、螺纹钢、线材、热压卷板、不锈钢、天然橡胶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白银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燃料油、石油沥青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纸浆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上海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原油、低脂燃料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 股指期货、中证500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权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2年期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
注意事项: 连续交易时间安排:
9月30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10月9日所有期货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
10月9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自2020年10月9日结算起,如未出现单边市,上海交易所、郑州交易所、能源交易中心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恢复至调整前标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上证50 股指期货、沪深300股指期权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5年期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2年期国债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
大连商品交易所,自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节后第一个交易日维持假期期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变,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节后第二个交易日(10月12日)结算时起,铁矿石、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交易保证金恢复至调整前标准,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假日前后各品种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特别是保证金及涨跌停板的变化(详见公司网站或各交易所网站),及时调整持仓结构,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规避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