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2020-08-24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上能发〔2020〕141号”文件通知精神,及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期发〔2020〕317号”文件通知精神,自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收盘结算时起,我司下列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除SC2009合约外,原油期货其他合约、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均调整为21%;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