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动力煤等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 标准及部分期货、期权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2020-07-23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函〔2020〕293号》通知,对动力煤、PTA、甲醇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及部分期货、期权品种手续费收取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0年7月24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PTA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
二、自2020年7月29日结算时起,甲醇期货2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三、自2020年7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动力煤期货、纯碱期货、PTA期权、甲醇期权交易手续费按公司收取标准执行。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