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2020-07-16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能发〔2020〕125号”文件、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期发[2020]247号”文件通知精神,自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我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
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