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通知
2020-01-21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家交易所2020年春节放假休市安排的通知精神,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30日为春节假期休市,2020年1月31日起正常开市。
为防范长假期间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波动带来的国内期货市场风险,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于1月22日结算时起提高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具体收取标准如下:
郑州交易所:全部品种交易保证金均调整为17%。(油菜籽不变)
大连交易所:焦炭、焦煤13%、铁矿石调整为18%;豆油、鸡蛋、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苯乙烯调整为14%;棕榈油调整为16%;玉米调整为11%;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淀粉、粳米调整为12%。(胶合板、纤维板不变)
上海交易所:石油沥青、天胶调整为19%;镍、燃料油调整为23%;铜、铝、锌、铅、黄金、纸浆调整为17%;锡、白银、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调整为18%。
(交割月或特殊月份合约高于此标准的合约按原标准执行)
注意事项:
连续交易时间安排:
1月23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1月31日所有期货、期权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
1月31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自2020年1月31日结算起,如未出现单边市,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恢复至调整前标准(棕榈油除外)。
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假日前后各品种合约交易规则的变化,特别是保证金及涨跌停板的变化(详见公司网站或各交易所网站),及时调整持仓结构,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规避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