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9-04-02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文件

 

                   上能发〔201917                   

 

 

 

关于2019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19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1835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现对清明节期间原油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一、201944日(星期四)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


45日(星期五)休市,46日(星期六)至47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48日(星期一 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二、48日(星期一)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为9%,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7%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