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的公告
2017-04-28
关于加强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妥善处理黑龙江辖区证券、基金、期货业务纠纷(以下简称
证券纠纷),黑龙江省证券业协会、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黑龙江省期货业协会于2016年9月成立了黑
龙江证券期货纠纷仲裁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仲调中心)。仲调中心是居于市场主体与投资者之外的第三
方公益性调解组织,同时是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的分支机构。致力于通过明法析理、说服疏导等方式,促
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提高纠纷处理效率,降低维权成本,促进证券市场规范
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证券期货
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解事项:投资者与黑龙江辖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之间发生
业务纠纷时,相关当事人可向仲调中心申请调解。
二、调解原则: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不影响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调解费用:仲调中心为投资者提供纠纷调解服务是公益性行为,不向投资者收取调解费用。
四、调解效力:经仲调中心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仲调中心作为哈尔滨仲裁委
员会的分支机构,经调解员和仲调中心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和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确认其效力。
五、申请方式:相关当事人可以去仲调中心现场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通过邮寄、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
调解申请,。
欲详细了解调解规则及申请方式等情况请与仲调中心直接联系。仲调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51-82357315
邮箱:ztzx518@163.com
特此公告。
黑龙江证监局 黑龙江省证券业协会
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 黑龙江省期货业协会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