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反洗钱案例
2017-10-11
期货反洗钱案例――关于盗码对敲违规(1)
案例1、委托人采取对敲交易方式转移客户账户资金。
情况简述:2008 年5 月#日,聚乙烯某合约价格异常,A 期货客户甲某与B 期货公司客
户乙某涉嫌对敲交易,对敲金额2.5 万元。
案件调查:经查,客户乙某为新入期市交易客户,将自己账户和密码委托给网上认识的
自称为操盘手的甲某全权操作,由于对期货市场不了解,误以为亏损均为正常交易。
处置:立即采取紧急事后处置措施,要求A 期货公司限制客户甲某帐户出金,目前甲
某帐户资金已被A 期货公司成功冻结;建议客户报案,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客户乙某
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案件正在侦查过程中;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相关
规定,拟给予客户甲某相关处罚。
期货反洗钱案例――关于盗码对敲违规(2)
案例2、盗用他人账户采取对敲交易方式转移资金案例
情况简述:2008 年8 月#日,A 期货公司报告其客户甲某反映交易账户被盗,发生多笔
非本人操作的交易,涉及损失在20 万元左右。
案件调查:经查,客户甲某该日在我所棕榈油、豆油等三个合约上进行交易,当日亏损
19 万元,基本上均与B 期货公司客户乙某成交,乙某当日在我所共盈利17 万元。乙某承认
其同甲某都曾在A 期货公司做交易,无意中看到甲某帐户信息,遂又在B 期货公司开户,
通过对敲交易转移甲某资金。
处置:立即采取紧急事后处置措施,要求B 期货公司限制客户乙某出金;后经调解,
客户乙某已将上述转移甲某的资金全部返还,受损方因盗码蒙受的损失被全部追回;根据《大
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拟给予乙某相关处罚。
期货反洗钱案例――关于关联码对敲(1)
案例3、单位、个人客户采取对敲交易方式转移资金案例
情况简述:2008 年9 月#日,A 期货经纪公司客户甲公司和B 期货客户乙某在豆二、豆
油、聚乙烯多合约进行对敲交易,涉嫌影响期货价格同时转移资金。
案件调查:经查,客户甲公司在豆二某合约、聚乙烯某合约以及豆油某合约上与客户乙
某对敲交易,交易价差最大900 余点,导致甲公司累计亏损202 万元。经查实,客户乙某系
甲公司的员工,甲公司为方便提取现金遂采取了此手段转移资金。
处置:及时进行调查,并与公司和客户进行了联系,限制盈利客户乙某的出金;经调解,
乙某已将对敲盈利202 万元以银行汇款的方式返还至甲公司帐户;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违
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拟给予该客户相关的处罚。
期货反洗钱案例――关于自成交违规交易(1)
案例4、采取自成交影响交割结算价意图避税案例
情况简述:2008 年5 月,豆油805 合约进入交割月,某单位客户乙通过5 家期货公司
利用5 个关联客户码采取对敲和自成交方式,分两个交易日将合约价格抬高500 点和近400
点,同时另一单位客户丙于5 月#日通过自成交致使豆油805 合约在跌停板价位收盘,价格
下跌600 余点。
案件调查:经查,客户丙持空头头寸,此次自成交打低价格后申请滚动交割,其目的是
为了少缴增值税;而单位客户乙持大量多头头寸,对敲的目的正好相反,是为了多抵扣增值
税。因此造成豆油805 合约期价大幅波动。
处置:及时进行调查,联系经纪公司提醒客户乙、丙注意交易行为,禁止类似交易;根
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拟给予上述客户相关处罚。
期货反洗钱案例――关于自成交违规交易(2)
案例5、采取自成交交易制造虚假持仓盈利案例
情况简述:2008 年1 月#日,聚乙烯某合约价格异常,客户丁某采取自成交的方式将合
约价格打低540 点。
案件调查:经查,客户丁某持有1 手空仓,为避免因资金不足而需追加资金,间接打低
结算价,致聚乙烯合约上当日持仓为盈利状态。
处置:及时进行调查,联系经纪公司提醒客户丁某注意交易行为,禁止类似交易,并根
据相关制度规定给予违规客户一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