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出台四项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

2024-09-30

资料来源:期货日报    发布人:李墨达

    近期多项房地产金融新政策公布。

    一是央行发布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提出“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作为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自2024年11月1日起,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

    同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各家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开展批量调整。对于加点幅度高于-30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将统一调整到不低于-30个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加点下限(如有)。

    二是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提出“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三是央行发布关于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有关要求的通知,提出“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要求的贷款,央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

    四是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提出“《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中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中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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