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期权将深化‘保险+期货’试点业务
2018-06-25
玉米期权将深化‘保险+期货’试点业务
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布人:邢福军
随着玉米期货期权立项申请的正式获批,其合约设计成为业内最关注重点。在日前由私享汇主办的“第五届华北地区机构投资者策略会暨玉米期货专场研讨会”上,记者了解到,玉米期权与豆粕期权适用于相同的规则体系,实行做市商制度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适当性准入标准为“三有一无”。
业内人士表示,玉米期货市场运行平稳,投资者参与程度较高,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效风险管理工具,这也促使玉米期货成为了诸多品种功能发挥最为明显的代表;同时,通过“保险+期货”业务多年的积极实践,为种植户进一步提供了价格保险工具。可以预期,一旦玉米期权上市,将为场外期权提供有效的定价参考,进而降低对冲成本,推动‘保险+期货’试点业务持续发展。
行权价格间距分三段设计
玉米期权仿真交易合约的设计在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报价单位等方面均与标的期货合约相同,但综合考虑风险防范和期权运行原理,在最小变动价位、最大下单数量的设置上均小于标的期货。
大商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灵活便利,且能够分散行权压力,玉米期权拟沿用美式行权方式,毕竟美式期权是商品期货期权的主流方式。买方可以在到期日当天及之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提出行权申请,另外期权到期日闭市后,时间延长30分钟,可以集中申请。同时,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使用相同的交易编码,但期权交易权限根据投资者适当性规则另行开通。
“行权价格范围覆盖玉米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他说,行权价格不超过1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10元/吨,行权价格在1000元/吨至3000元/吨之间的,间距为20元/吨,超过3000元/吨的间距为40元/吨。设定行权价格间距的依据是期权上市挂盘数量、标的期货日均波动幅度和行权价格间距占标的期货价格比重等多个标准,以上设计经过详细测算并符合国际惯例。
据悉,玉米期权仿真交易合约中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5元/吨,是期货最小变动价位的一半,但合约月份与期货一致,为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同时,在仿真交易中最大下单手数设为100手,为了防范风险,这一点借鉴了豆粕期权的运行经验并与豆粕期权现行标准保持一致。
大商所相关人士介绍说,玉米期权的投资者准入标准依然按照“三有一无”要求执行,即资金要求在10万元以上,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知识测试、分数达到要求,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仿真交易经验或期权实盘交易经验,同时,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由于大商所期权交易权限不区分品种,而且大商所认可符合条件的所有境内商品期权的仿真交易经历,故具备境内商品期权仿真交易经历并符合其他适当性条件的客户现在即可申请大商所期权交易权限。同样,已经具备大商所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在未来也可以直接参与玉米期权交易。
完善服务“三农”新工具
自2016年以来,“保险+期货”试点业务连续三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期货公司及相关机构积极开展该项试点业务,但依然存在成本高、流动性低、风险高等问题。一米农险粮贸部总监刘颖表示,玉米期权的推出将有效降低对冲成本、提高运转效率,进一步推动“保险+期货”试点业务的持续发展。
刘颖表示,玉米期现货市场对玉米期权的呼声越来越高,场内期权的推出将为玉米企业在成本、风险偏好等方面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在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取消玉米临储政策背景下,一米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通过创新农产品价格保险产品,切入中国种植业的农业数据科技公司,公司专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种植大户、合作社等)提供“收入保险”、“价格保险”创新保险产品,以及“保单质押贷款”、“保费贷”创新信贷产品,并以此打通粮食流通、农户数据模型、数字农业领域。
刘颖说,如果玉米期权上市,将为场外期权提供定价参考,保险公司和其他相关专注玉米产业的机构,也可以直接利用场内期权来管理风险,从而进一步提升玉米期货的功能发挥。
业内期货农产品研究员于惠至表示,考虑到今年玉米供需格局的情况,玉米期货上半年行情将强于下半年,结构性行情将为主;对于多头而言,套利机会关注新作成本、天气、通胀、需求等因素,对于空头而言,做空机会应关注拍卖对价格的压制、下游库存周期、新作种植面积等因素。“1901合约盘面价格将围绕1850元/吨一线展开波动,未来上涨空间或将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