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2025-04-10
尊敬的客户:
一、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期发〔2025〕95号 ”文件通知精神,自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
黄金、白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5%。
二、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能发〔2025〕15号”文件通知精神,自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
三、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