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2023-07-17
尊敬的客户:
1、根据郑州期货交易所 “郑商函〔2023〕526号”文件通知精神,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做如下调整:
自2023年7月19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23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尿素期货23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我公司根据郑商函〔2023〕526号文件中交易所手续费调整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2、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上能发〔2023〕46号”文件通知精神,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做如下调整:
自2023年7月19日结算时起,20号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3、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期发〔2023〕225号”文件通知精神,对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做如下调整:
自2023年7月19日结算时起,螺纹钢、热压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天然橡胶、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白银、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永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