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用现行期权和特定品种的核心清算模式
2021-06-16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网 发布人:沙怡含
近日,大商所公布了棕榈油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大商所相关负责人向期货日报记者介绍,棕榈油期权上市并引入境外交易者后,清算体系保持不变,将沿用现行期权和特定品种的核心清算模式。
据介绍,期权合约持仓的了结方式包括平仓、行权与履约、放弃。其中,行权是指期权买方按照规定行使权利,以行权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标的期货合约。履约是指当期权买方提出行权时,期权卖方有义务按合约规定的行权价格买入或者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期货合约。棕榈油期权采用美式期权行权方式,期权买方在期权合约到期日及其之前任一交易日均可申请行权。交易所系统提供实值期权到期自动行权的功能,以避免到期日期权买方在市场有利时忘记提交行权申请而造成损失。如果客户行权(履约)后建立了相应的期货持仓,同时又持有反向期货持仓,交易所系统提供了行权(履约)后自动对冲功能,在闭市后按照当日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对相应期货持仓进行自动对冲平仓处理。
保证金方面,交易所只向期权卖方收取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期权合约结算价×标的期货合约交易单位+MAX[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期权虚值额的一半,标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的一半]。
同时,大商所已为多种期权相关组合策略提供保证金优惠。在上市初期保证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大商所将适时、分步推出棕榈油期权的组合保证金优惠,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期权市场功能的发挥。
棕榈油期权引入境外交易者后,交易所端会员的结算账户设置和结算逻辑不变,交易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公司会员对其客户和境外中介机构、委托其结算的境外特殊参与者(以下简称境外结算交割委托人)进行结算,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境外中介机构对其客户进行结算。仍然使用人民币计价并作为基础结算货币,同时允许境外客户提交美元作为保证金(汇率、折扣比率等与现行规定一致)。
换汇方面,为进一步提高换汇便利程度,比照特定品种期货现行换汇机制,将棕榈油期权的权利金收支、手续费纳入可换汇额度计算范围。结算会员可在最长一个月的周期内累计计算其境外结算交割委托人的净盈亏,生成可换汇额度;同时允许境外结算交割委托人在可换汇额度范围内自主提交购汇申请。
市场普遍表示,棕榈油期权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是国际市场传统的期权保证金收取模式,可以较好地防范市场风险,确保棕榈油期权稳健运行。期权交易保证金计算较为简单、结构合理、便于实现,为境内外客户管理风险、稳步参与期权交易提供了便利。